化学1402班成功举办首次辩论赛
周日下午三点,新生辩论赛化学1402对战物联1402,就“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还是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”进行辩论,最终,物联1402获胜。正方按辩位依次为刘松莲,包纳仁夫,韩华鹏,侯鹏。
网络舆论是不是舆论?舆论是否应该监督司法?第一回合“网络舆论是不是舆论”,辩论赛开始后,正反方一辩各自阐述本方观点。就正方“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”的观点,正方二辩手包纳仁夫向反方二辩手连续提出了几个问题:网络舆论是不是舆论?司法权是不是公权力?舆论是否应该监督司法?网络舆论与舆论有什么区别等问题。对方表示,网络舆论也是舆论,但司法权是社会体制下政府运行的一种权利,并不是对方所说的社会权,司法应该受到监督,但网络上的舆论没有办法监管和预测。
对方随后则向包纳仁夫提出了“网民和司法工作者的共同性和区别在什么地方”的问题。包纳仁夫认为,网民和司法工作者的共同性都是人,都有正义感,但网民没有司法工作者应有的法律素质,这并不表示不应该参考网民的舆论意见,因为不可能说法律正义是错的还是人性的正义是错的。
第二回合“网络舆论到底靠不靠谱”,对于反方坚持的“网络舆论是一种不靠谱现象”观点,正方三辩手韩华鹏向反方三辩手提出了“在网络越发达的地方司法是不是越不公正”的问题。三辩手认为,网络舆论越发达,会对司法权威产生消极作用:一是不够理性,二是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不追求任何程序和正义,对司法本身产生实际的副作用。
三辩手以“清华租赁案”为例子,向对方提出了“在网络当中影响有罪推定的观点是不是有利于形成”的问题后,韩华鹏表示,过去十年暴露出的冤假错案,就有通过网络舆论曝光后得以翻案的例子,这恰恰体现网络舆论在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。
第三回合“消解正义还是助推公正”,反方四辩手侯鹏认为,网络舆论无外乎两种呈现,一种是喧嚣谩骂怜悯乞求;第二种是“所谓”的事实和真相,信息量大却难辨真假,对于每个个案左右都是伸张正义其实在消解正义,因为一些网友并不在乎法律意义上的公正,只是在乎他们心中的公正有没有被印证。
对于对方三辩手的观点,正方四辩手侯鹏认为,网络舆论助推法官审判,但网络舆论仅仅是一个舆论、一个意见。网络舆论做到最大的效用是公民的觉醒,公民社会需要法制精神,公民社会需要每一个公民对于司法审判都遵从它的权威,网络舆论恰恰体现这样的作用。
自由辩论一问一答,来回辩论25轮经过立论和两轮攻辩环节,赛事进入到激烈的自由辩论环节,双方选手们针对自己的论点各抒己见,有关舆论对“药家鑫”案造成的影响,也使得他们争锋相对。
在双方四辩手总结陈词后,经过2位裁判商议评定,由主席宣布物联1402获得了本次辩论赛的冠军,化学1402包纳仁夫获得最佳辩手。